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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超市采购 电子反拍流程说明

2022-03-08 15525
电子反拍流程说明

一、定义

电子反拍是指借鉴拍卖市场规则的反向操作原理,采购人设定采购需求,通过互联网发起公开竞价,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实时多次竞相递减报价,采购人按照实质性响应采购 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网上商城价格形成机制。 

二、适用范围
网上商城超市采购通用标准商品适用于电子反拍。低于本级超市直购限额标准的项目,采购人可以使用超市直购, 也可以使用超市竞价或电子反拍;超过本级超市直购限额标 准的项目,采购人可以使用超市竞价或电子反拍。已入驻商 城的超市电商、超市厂商、超市代理商均可参与电子反拍。
三、交易流程 
1.计划立项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,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采购计划,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立项分包 后导入网上商城实施采购。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,采购人登录网上商城自建计划实施采购。 

2.发布项目。采购人登录网上商城,进入后台管理,在 【网上超市】-【电子反拍】-【反拍项目管理】内,点击【新 增反拍项目】,关联已有计划分包。选择商城超市上架任意商品,明确采购数量、服务要求、收货地址、报价最低降价 幅度,以超市商品当前售价为起拍价格,发布电子反拍公告。 最低降幅:供应商报价降价幅度最小值,由采购人根据情况 设定。

3.供应商报价。供应商登录网上商城,进入后台管理, 在【网上超市】-【电子反拍】-【反拍项目管理】内,选择 正在反拍的项目,点击【报价】,对当前项目进行报价。供 应商的报价必须小于本项目当前最低报价,且报价降幅不得 小于采购人预先设定的最小幅度,报价须在反拍截止时间前 提交,提交报价后,系统反馈【成功报价】,当前报价完成。 反拍截止时间前,随时可点击【再次报价】,进行多轮次报 价;反拍截止时间前点击【撤销报价】,系统回复【报价已 撤销】,可撤销最后一次的报价。 4.确认成交。报价时间截止后,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 到高排序,5 个工作日内,采购人按照顺序确认排名第一的 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逾期不确认的,系统自动确认排名第 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,系统自动发布成交公告。

5.备案合同。采购人在电子反拍项目列表内,点击【操作】,选择【生成合同】按钮,完善合同信息,生成合同文本。其中,按政府采购方式执行的项目,采购人要将合同信 息备案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,并按合同约定进行 支付。

6.验收评价。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将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。采购人及时组织验收工作,核实产品数量和规格等 内容,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;供应商和采购 人也可对商城系统使用及服务情况进行“好差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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