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量采购的品目有:台式计算机(含台式一体机)、便 携式计算机、激光打印机、空调机、多功能一体机、投影仪、 复印机、操作系统。
二、交易规则
批量采购规则为:采购人选择在批量采购品目内的商品 进行下单,下单之后会有一个批量集采归集期,每月 1 号至 月底最后一天为当月批量集采归集期,在此期间采购人所下 订单状态为【预定中】,供应商不会进行发货处理。商城将 根据同一品目下同一品牌的商品数量对该商品进行阶梯式 折扣处理,即多家采购单位预定同种类商品越多,则采购人 优惠率越高。
三、交易流程
1.计划立项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,通过预算一体 化系统编制采购计划,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立项分包 后导入网上商城实施采购。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,采 购人登录网上商城自建计划实施采购。
2.加购商品。采购人登录网上商城,进入批量集采页面, 选择商品加入购物车,确定无误后点击去归集,进入订单确 认页面,填写并核对订单信息,选择正确的收货人地址、发 票信息、计划单、选择支付方式,填写备注,确认无误后点 击提交订单,订单下单成功。
3.确认订单。每月底批量订单完成归集后,系统进行公示 一天,公示结束后,厂商向其代理商进行订单指派,代理商 接单后,如果该订单所属计划不包含集成服务,则订单进入 待确认状态,采购人确认代理商后即进入待发货;如果该订 单所属计划包含集成服务,订单进入填写集成服务状态,采 购人填写集成服务;订单进入待发货状态后,采购人可在我 的订单列表内生成合同,合同签订后代理商点击发货按钮, 订单状态变待收货,采购人可点击确认收货,订单完成,系 统自动生成公告,采购完成。
4.备案合同。采购人可在合同列表内,点击提交备案按 钮,将该合同备案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,并根据 预算资金性质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。
5.验收评价。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将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。采购人及时组织验收工作,核实产品数量和规格等 内容,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;供应商和采购 人也可对商城系统使用及服务情况进行“好差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