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竞价采购流程
1.编报计划。预算单位按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的,通过预 算一体化系统,编制采购计划,采购方式选择“网上超市”,省级及 自建商城的市(自建商城市的采购人通过省级商城站点采购),代理 机构选择“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”,使用省统建商城分站的市,代理 机构选择所属市的集中采购机构,采购计划自动推送至相应商城站点。 预算单位按非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的,可直接登录网上商 城自建计划单实施采购。
2.确定采购需求。采购人登录网上商城,进入后台管理,在计划管理 界面可自建计划或查看所有导入的采购计划及项目分包信息。在超市 竞价项目管理界面,新增竞价项目,可根据网上超市标准化竞价需求 模板设置的要求,通过选配商品参数,在网上超市竞价商品库中,筛 选确定参与竞价的品牌及商品范围。单品牌竞价只选择一个品牌型号 商品,多品牌竞价应当选择三个及以上品牌型号商品。
3.发布竞价公告。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后,网上商城平台自动发布竞 价公告。竞价有效期不少于 24 小时。竞价公告包括技术服务指标、 采购数量、预算金额、交货期限、交货地点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4.供应商报价。供应商根据竞价公告要求,在满足竞价需求的前提下, 于规定时间内报价。供应商应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。 报价截止时间前,可修改报价,系统按最后一次报价为准。
5.成交结果确认。报价时间截止后,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, 报价相同,供货周期短的在前,报价和供货周期都相同,报价时间早 的在前。具体确认结果的规则如下:
1)普通超市品目: 供应商有效报价不能低于 3 家,如低于 3 家,系统直接发失败公告, 不需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。 ①如大于等于 3 家报价,采购人可以任意选择一家与第一名报价相同 的供应商成交,提交的理由不需要采购中心审核; ②如选择废标,采购人需要上传资料和理由进行公示。